随后的几天,阿奴彻底失去了方向的概念,只能沿着炎热的峡谷一直走。达果的警告还含了另外一层意思,那就是绝对不能回头。达果喜欢阿奴又恨着她,只要阿奴在此孤身出现的消息被他的族人知道,为了他的威信和颜面,绝对会杀了她。博噶尔人是父权社会,女人哪怕是女儿和姐妹对他们来说也不过是财产和物件,可以用来买卖,拿来交换和当做礼物赠送,像他阿哥那样的傻子是凤毛麟角。所以阿奴只有乖乖地按着他说的话去做,即使明知前面就是无人区。
三天后,他们在一处笔直的山峰前碰上了昆达,前面没有了路。
阿奴仰头看着垂直九十度如刀削一样的崖壁,一阵眼晕,连根藤蔓都没有。他们分散开来四处寻找出口,最后刘仲叫道:“这块石头为什么滑溜溜的,这么干净?”
昆达跑过去一看,喜道:“是野牛,阿奴玛,野牛!”那块石头是野牛蹭痒和磨角的地方。
昆达循着野牛的粪便和足迹,找到一条悬崖边上的小道,其实也不算是道路,只是大家从徒步改作了攀岩而已。
第十天的时候,疲惫不堪的一群人终于到达西兴拉山脚下。
他们决定休息一天,储备粮食,恢复体力。
大伙儿一屁股坐下,第一件事就是将靴子拔出来,靴子闷热,他们的脚都抠烂了,靴子又倒出几只蚂蟥,这已经是每日必做的事,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蚂蟥,最多的一次找出四十多只,他们已经麻木了。
这里几乎天天下雨,身上都散发异味,森林里还散发腐木烂叶的臭味,久而久之,大家也闻不出来。人人手上都是血泡,那是拽溜索拽出来的,有时候还要像猴子一样抓着藤条荡过山谷。刘仲和丹派第一次荡过去的时候,山谷里绵绵不绝地回荡着他们的惨叫。
一路上,猎物很多,他们还碰上了老虎,老虎当时对他们不感兴趣。阿奴有时候会采集一些能吃的野果,食物倒不匮乏,就是水源很成问题。溪流里的水阿奴不让喝,怕有寄生虫蚂蟥什么的,尽量在江边水流湍急的地方取水,还要煮开,所以每日都要忍到宿营的时候才有水喝。幸亏吐蕃人都有随身带碗的习惯,云丹的碗尤其高级,是个铜碗,可以烧水,虽然没有罗桑的铜盆大,要烧好几次才能让大家都喝上开水。峡谷的海拔很低,水可以烧开。
阿奴问刘仲:“硬要跟来,现在后悔了吗?”
刘仲刚刚吃饱喝足,正跟云丹并排躺在芭蕉叶做的床上,闻言咧咧嘴:“至少东西能熟,从到吐蕃,我就没吃过熟的东西。”高原上的食物都是半熟的,煮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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