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观感觉倒是与汤燕卿有些类同。
“叫我詹姆。”他随便从途径的酒柜上拿起一杯酒,仰头喝了下去,目光却越过杯沿儿掠过来。
他只盯着时年。
那目光像秋日野草连天、骄阳似火下的大草原上的狼。眼神干燥、炽烈而又专注、凶狠。
这种感觉让时年有些不舒服。况且今天詹姆士邀请的是罗莎,而不是她,她只是陪同罗莎而来,有些不请自来的意味,略显唐突。时年便向后退了一步,跟罗莎并肩而立。
“ok,詹姆。自我介绍一下,这位是罗莎,我是时年。”
罗莎深吸一口气,便也鼓起勇气迎上詹姆士的眼睛:“我已经来了,说吧,你究竟是什么意思?”
詹姆士的目光却依旧还定在时年面上,几番流转,轻轻勾了勾唇角。分明不是陌生人的目光,倒仿佛他对时年的兴趣要比罗莎来得浓烈。
时年也瞪回去,目光比詹姆士更炽烈。
她记得小时候,有一回爸一个人对五个歹徒。那时候警员下班要交回枪械,所以爸是赤手空拳跟那五个人对峙。可是最后爸一个人逮捕了那五个人。
她帮着妈心疼地给爸擦拭眼角的伤口,她问爸是怎么做到的。一个打五个,听起来像是武林高手。可是爸擅长的是脑筋激荡,是推理断案,拳脚什么的都是普通。
爸就让她看他的眼睛,说每个警员的眼里都燃烧着两团火,那是正义的火,是坚信邪不胜正的信念。所以就算拳脚不是高手,可是却依旧可以震慑犯罪分子。
于是此时面对詹姆士,即便是在这水天之间无人援手,她也要同样瞪回去。
詹姆士扑哧儿笑了,耸了耸肩,这才错开目光去望罗莎:“嘿,别来无恙。你不记得我了,是么?”
三个人在弧形沙发上坐下来,詹姆士在一端,时年陪着罗莎坐在另一端。
罗莎死死盯着詹姆士:“你真的见过我?”
詹姆士笑了:“十五年前,我刚十三岁,还是个小孩儿。那时候皇甫华章虽然也年轻,不过至少也是二十岁了。我父亲坚持要那个私生子来继承他,我母亲则同时面临着失去婚姻、失去丈夫,也失去儿子继承权的尴尬境地。我母亲是有我们两个儿子,可惜我当时也只是个小孩儿,帮不上她什么。”
詹姆士便挑眉含笑盯住罗莎:“所以那时候我那位身为族长的叔公就成了我母亲和那个私生子都要不计一切代价争取的大人物。罗莎,我叔公你忘了么?”他说着从衬衫左心口的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按在桌面上,推到罗莎眼前。
罗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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