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的一面之词。
并不能代表这个女人真是魔鬼!
其次,从视频上看,这个女人显然只是一个拥有超能力或者拥有催眠能力,并且能飞的女人。
如果想要证明她真的是魔鬼,那你们要拿出证据。
用什么来证明这个女人就是魔鬼。
而且,你们需要证明魔鬼是不是生物,哪一类的生物,属不属于危险生物,以及划分的依据。
先生们,1893年,阿美丽卡曾经发生过一桩有趣的诉讼案。
控辩双方分别是进口商和税收官员,争拗的焦点就是西红柿到底是蔬菜还是水果。
根据当时美国的进口商品关税法案,蔬菜要收关税,水果则免收关税。
连西红柿都要证据证明是蔬菜还是水果,没道理,魔鬼就不需要证明。
所以,你们如果确认那个女子是魔鬼,那就要拿出证据来证明她确实是魔鬼。
找到证据证明这个女人是魔鬼之后,还要找到法律条文,证明魔鬼是哪一类生物?
而目前的法律条文里,哪一个法条可以证明我的当事人运送魔鬼来阿美利卡属于犯罪行为。”
洛克.布莱恩语塞,所以他们fbi最讨厌的就是律师,没有之一,但显然对方还不愿意放过他。
“先生,撒旦就在阿美丽卡属于合法宗教组织。
撒旦在几乎所有基督徒的心里都是魔鬼的名字。
但是,信仰撒旦的组织,或者行为在阿美丽卡却是合法的!
信仰魔鬼合法,那你又用什么法律依据来证明,我的当事人如果运送的真的是魔鬼,又违法了呢?
另外,陈耀祖先生,作为一个宗教首领,就算她是跟人约定好,可以帮忙处理魔鬼。
先假定这个魔鬼是真的。
那么他又有什么责任呢?
况且,这魔鬼还没到他手上,就已经让你的部下给放走了!
不是吗?”
对于这个质问,洛克.布莱恩感觉自己像是日了多格。
说句实在话,如果不是在这院里。
或者这些律师不是丘明带来的。
以他的脾气,绝对可以把这些人先抓起来,然后让他们反抗夺枪袭警。
真当fbi全部都是吃素的?
但现在显然无法这么操作,他只能憋屈开口:“是的,现在我无法证明他们有罪。
但我可能会向上级申请特殊拘捕令!”
到了这个阶段,律师知道,这件事情基本上已经尘埃落定。
除非像老拜头为了搞建国那样,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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