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抽口烟,缓声说道:“这笔钱,你好好存着,然后去学校读书,最好能进入港城大学,学习跟经济有关的。”
在娄晓娥甚至是娄振华眼中,港城是国际性大都市,充满了机会。
娄家到了港城,肯定会一飞冲天的。
但是。
李爱国却清楚,这年代的港城,是一个黑白混杂的年代。
社团和差佬相互勾结,在港城这片土地上掀起腥风血雨。
带着海量财富的娄振华,到了港城,本以为能发挥商业天赋,一展拳脚。
岂不知,他早就成了别人眼中的大肥羊。
这在原著中也有体现。
原著中。
娄振华带着全部身家前往港城,却再也没有消息。
后期娄晓娥出现,娄家的家产也只剩下酒楼。
这跟娄家的财力不相配。
这个年代,港城最安全的地方,莫过于大学。
港城的白佬可以无视街头社团分子相互厮杀。
但为了脸面,绝对不会允许大学里出现混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