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等我。”
用的是肯定句。
我在等……我在等谁呢。
我下意识退了半步,而他下一刻握住了我的手腕,隔着一定厚度的卫衣与外套,只有虎口触碰到我的手掌根部。只这半圈的接触就热得发烫。
我觉得自己的眼眶也热得发烫。
“我喜欢你。”他轻声说着,慢慢松开我的手腕,我顺着动作下意识地抬起头,撞进他炽热的目光。
好烫,好烫,我全身热了起来,唯独眼眶一片冰凉。他看我的目光变得困惑而谨慎,语气压下热切,转为极尽温柔:“跟我在一起吧,好吗?”
很难得的,他用了问句。不是志在必得的肯定,也不是试探性绕弯的曲折,高煦阳其实偶尔也会流露傲慢,优秀的人不会对自己的优秀一无所知,当初他无声说出“脑子有病”几个字时,也是相当刻薄。得体的表达是侵略的一种方式,他用惹人喜爱的强势在人群中如鱼得水。
而眼下他的语气真的带着并不确定的疑问,有些紧张地等待一个答案。或许是氛围太好催促他说出了口,但对于告白来说,时机还是有些过早。
我很莫名地松了口气,这份冲动让我感觉到他活人的一面,两周以来看到的这人有些完美过头,像是照着什么优秀模板制作的模型,很难不让人猜想之后会有什么阴暗面爆出来。
我好像说过我不喜欢快餐恋爱,我确实说过。
“我不喜欢你。”我说。
轻飘飘的话像一缸水浇了他一头, 他短短的发都好像耷拉了下来,一条被暴雨淋湿的狗。
用狗形容他是相当合适的,硬要动物塑的话,我哥果然还是要猫一点。
猫一样难以捉摸。
我闭了闭眼,抬手蹭干自己的眼角,直视他的眼睛,说出了我十九多年来最渣的一句话。
“如果这样也可以的话。要和我在一起吗。”
狗猛地一怔,竖起耳朵热情地摇尾巴:“当然,当然要!我……会继续追你的,你愿意就好。”
虽然这时候好像可以嘲笑一句狗好笨,但我知道谁真正掌握着主动,他和前女友的结束道别还明晃晃挂在朋友圈,稍微划两下就能看到。这之后不到叁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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