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的证人,尽管他以前曾说过记不清让他给康顿博士送条子的人是什么模样。在警署辨认的时候,赫普曼的两旁站着几名人高马大身着便衣的警察,庇隆一眼就认出了他。西西·芭,那位电影院的售票小姐,以及瓦尔特·莱尔,加油站工人,也先后在相同的情形下指认赫普曼为持币者。只有约翰·康顿博士始终不敢确定赫普曼就是“墓地约翰”。
一天,警方拿来一根木条,说是从赫普曼儿子房间的小储藏室里拆下来的。木条上面有用铅笔写下的约翰·康顿博士的电话号码。赫普曼始终不承认那是他写的,甚至怀疑木条是否真的取自他家。在赫普曼被判处死刑之后,有三个不同的消息来源证实,一位名叫汤姆·卡撒地的记者写下了这个号码,最初只是想开个玩笑。但有关当局并没有因此而考虑为赫普曼减刑或赦免。多年后有人提出质疑道:一个人若是家里没有电话,他怎么可能会把电话号码写在一间黑咕隆咚的小屋子里?
查尔斯·林勃始终未曾与绑匪谋面,他只在两年前的4月日夜晚听到那一声“嗨,博士”。据约翰·康顿博士说,他听到的是“嗨,博士,这儿,在这儿”。当警方请他辨认声音时,林勃一开始坦承当时他隔了一条马路坐在车里,距离讲话的人大约00多英尺,差不多有一个街区之遥,听得并不是十分真切。但当办案人员让赫普曼说“嗨,博士,这儿”时,林勃马上说,这就是墓地里传来的那个声音。
至此,布郎克斯法院自认有足够的证据起诉布鲁诺·赫普曼接受和使用赃款。但诺曼·西瓦可普上校则希望将赫普曼引渡回新泽西州受审,为此警方必须证明赫普曼涉嫌绑架杀害小林迪。可惜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证据把赫普曼与绑架案连在一起。赫普曼的律师已经从梦佳丝蒂公寓拿到了他在19年月1日的工作时间卡,证明在小林迪遭绑架那天,赫普曼确如他告诉警方的那样,一直工作到下午5点。这是一个非常有力的不在现场的证据。
新泽西州自始至终参与了纽约警署侦破此案的一系列行动,包括追查赎金金圆券、逮捕、鉴认,和审讯赫普曼以及搜查赫普曼住所等。当新泽西州警探路易斯·波曼第二次到赫普曼家时,他认准阁楼地板的木料和绑匪留在林勃庄园的木梯上第16块踏板相同,而且非常肯定地说地板上缺了一块。这种说法的牵强附会和荒唐应该是一目了然的。试想,赫普曼本人是一个木匠,他若是想修只梯子,完全可以顺手从随便什么地方找一块料,何苦要拆自家的楼板呢?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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