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警方专家们对尸体样品、骨头及现场采集到的血液等法医学样品进行了dna化验,结果表明,这些残骸分属于5名不同的受害者。不少受害者亲属,如卡茜·艾尔伦的meimei、白兰达·敖康侬的父母、保罗·卡司能的jiejie等提供了自己的dna样品以资比较。最后,警方有足够的人证物证可以确定的蓝山路现场被害者为1人:
哈维·达勃斯,家住旧金山玉昆路的摄影师。
黛波拉·达勃斯,哈维·达勃斯的妻子。
希恩·达勃斯,哈维·达勃斯的儿子。
保罗·卡司能,青铜色本田普利路德轿车的车主。
卡茜·艾尔伦,赛福威超级市场职工。
麦可·喀罗尔,卡茜·艾尔伦的男朋友。
隆尼·邦德,蓝山路邻居。
白兰达·敖康侬,隆尼·邦德的妻子。
小隆尼·邦德,隆尼·邦德的儿子。
罗宾·斯达立,邦德夫妇的朋友。
唐纳德·勒克,莱钠德·勒克的弟弟。
乔斯·甘纳,莱钠德·勒克的朋友。
冉狄·雅各逊,被雇到蓝山路的工人。
证据不足,但可能与本案有关的失踪者6人:
克立夫·朴兰图,伍其达在丹尼斯搬家公司的同事,后被伍其达雇到蓝山路建地堡。
詹佛·基拉德,伍其达在丹尼斯搬家公司的同事,后被伍其达雇到斯托克顿搬家。
莫利斯·罗克,被雇到蓝山路的工人。
奇蕊·奥可若,被雇到蓝山路的工人。
迈克·基莫托,伍其达在逃亡时带着他的身份证件。
捷夫·爱斯肯,1984年月在蓝山路附近失踪的电气工程师。
此外,还有1名身份不明的受害者。
伍其达被捕后两天,1985年7月8日,星期一,卡尔嘉利市所属的加拿大阿尔博塔省检察院以抢劫、抢劫未遂、非法持枪及杀人未遂四项罪名对他进行起诉。同时,美加两国的记者们奔波于世界各地,争相发掘关于伍其达和莱钠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