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身,都会消耗寿命。
而细胞不断死亡的表现,就是灰化。
所以,相较于同样能变成怪人的古朗基,奥菲以诺反而和戈尔戈姆的怪人更相似一些。
他们都是遗传因子上的改变,只不过一个是后天的改造,一个是死亡后的不完全进化。
这样的关系,也忍不住让沈云浮想联翩。
在这个来打所有世界观一致的时间线里,奥菲以诺的存在,说不定还真和戈尔戈姆有关系呢?(合理联想,不必当真)
毕竟,戈尔戈姆是在太古时期,在人类出现以前,就已经存在了的组织。
戈尔戈姆的怪人,每只都拥有五万年的寿命,并且也无法从怪人态变回人类的模样。
而奥菲以诺呢,得到奥菲以诺之王所赐予的不死之力,也会彻底地舍弃掉人类的身份,彻底变成怪人,无法再变回人类。
但同时,奥菲以诺也会得到了不死的能力。
这样的不死,虽然剧中没有明说,但大概率就是长生不死了。
至于被王赐予了不死的奥菲以诺,寿命能有多长,谁也不清楚。
最后,不管是戈尔戈姆的创世王,还是奥菲以诺之王,还都是蝗虫怪人。
所以,这就很难不将奥菲以诺和戈尔戈姆联想起来。
搞清楚了奥菲以诺的进化原因后,沈云便一边琢磨着光子血液的改进,一边对人造魔皇石进行优化。
直到半年前,沈云这才彻底完善了人造魔皇石。
在完善了人造魔皇石后,沈云便将人造魔皇石制成手环、脚环,装在了a2的强化服上,用于增幅魔皇力。
强化服上的外骨骼,沈云也用和黄金kiva之铠相同路西法金属,进行了更替。
沈云还给强化服的底衣,添加了数层德兰龙的皮革,提升其防御力。
同时,沈云还在强化服上,预留下了三条光子血管的空间。
等做完了这一切后,沈云就彻底闲下来。
没有了研究方向,沈云每天就看看书,看看报消磨时间。
偶尔和真夜调调情,在交流音乐的同时,顺便进行一番深入的交流。
可以说得上是,提前过上了退休老干部一般的生活。
……
德兰城堡。
沈云悠闲地翻阅着牙血鬼族的典籍,真夜依偎在沈云怀里,摸着自己匀称而平坦的小腹,有些郁闷道:“都快五年了,还是一点动静也没有。”
这些年里,他们也没做过什么预防措施,结果到现在她的肚子都没什么动静。
如果说,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