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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坐在这棵歪斜的树下,离峭壁有着安全距离的地方,靠有害物质来缓解脑里心里的酸涩,眼睁睁望着那些看着不怎么结实的岩块——她曾无数次幻想,从那里飞出去,就能得到自由。
她不敢的。
她那么胆小,她怎么会敢呢。年纪小的时候,还能莽撞地那么一想,但也就仅限于想。
不敢死,也没勇气活。活着就得面对自己的平庸,面对自己空有一腔热血的挚爱,面对遥不可及的梦想,面对那个冰冷却不足致命的家,面对自己一塌糊涂的感情……
“哈,我有什么感情可言。”
任知昭摇了摇头,指间的红点已几乎烧尽。她弹了弹灰,将所剩的烟塞进手边半空的水瓶。
山头的风吹得有些大了,她眯了眯眼,无间隙地点燃了第二支烟。
火光映在她的脸侧,她深吸了一口,把烟叼稳在唇角,手指又探进烟盒——这次拿出的不是烟,是一张拍立得。
是她和任子铮的那张拍立得,被她压箱底保管如新,底下还留有他歪歪斜斜的亲笔。
“我爱你”,就好像他们真是相爱的一样。
任知昭捏着那张照片翻来覆去看了许久。拍下这张照片时,他们刚做完爱,这个时候的任子铮应该是最快乐的吧,人生得意,没有烦恼,觉得自己拥有全世界。
不过他现在又能有什么烦恼呢,是她不爱他吗?那也太可爱了。
任子铮的人生有太多可能性了,所有种种,不过是些不痛不痒的小插曲。从始至终,他都像个大少爷一样,想爱就爱了,想回就回了,回完就走了。拍掉沾染的灰,他依旧可以去奔赴他的大好前途,而他的大好前途可以在任何地方。
可任知昭不行。当每次抬脚的瞬间都会被水泥地黏住鞋底,她只能留在原地,留在这破败的崖壁之上,日复一日地擦着眼前沾了灰的玻璃,每天拂去一层,又落回原样。
薄荷清凉扑鼻,却在舌尖化开难以忽视的苦,像是从胃里泛上来的恶心。任知昭突然觉得胃里翻滚,有些不舒服。
当跪在地上擦拭第两千一百九十遍之后,玻璃会有变化吗?
一开始,任知昭以为是许久不碰烟,突然来这么猛的,身子遭不住。但那异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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