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着张光、李盛、索琳、张固等人出来迎接。
这是刘羡第一次见到宇文逊昵延,只见他骑在一匹汗血宝马上,身带弓矢,腰带上挂着一把胡刀,身上穿一件浆洗不净的戎服,汗泥的印渍清晰可见,加上一脸的络腮胡子,显得这个中年人打扮非常粗犷。不过即使如此,也遮不住他身上硬朗精悍的气息。看得出来,他只是把精力用在了更值得关注的地方。
刘羡当即在城中设宴,款待远道而来的鲜卑客人,同时也当做是一次庆功。
不过正如此前所言,城中的物资原本就比较匮乏,此时城内省吃俭用了三个月,剩下的粮秣也不算丰盛。也就是拿了几条咸鱼出来,配合莱菔一起煲汤,这就算是一道好菜了。好在这两日刘羡休息的时候,有人到城北临时打了几只兔子,不然案板上连像样的肉菜都没有。
不过宇文逊昵延并没有什么抱怨。攻克临晋时,他原本还对晋人存有轻视之感,毕竟在关中造成如此灾祸的叛军,在鲜卑人手中,却并非一合之敌。但来到泥阳城下,见到这破损残缺、伤痕累累的城池,还有这周遭随处可见的白骨尸体,他不难得知,这里到底经过了怎样的一轮血战。
对于草原上生活的鲜卑人来说,奢侈富贵是次一等的,一个人的勇武才是决定他地位的最重要因素。所以他对刘羡颇为敬佩,在宴席上并不拘泥,只不过他不会汉语,需要吕渠阳在一旁翻译。
宴席上,宇文逊昵延频频询问泥阳之战的详细经过,毕竟鲜卑人中从未有人经历过如此残酷的攻城战。
刘羡也并不藏私,他有问必答,将这三月的经历娓娓道来,又问逊昵延关于临晋之战的过程,并问道:
“宇文兄为何不去攻打渭桥,而是认定了临晋防卫不周,敢去偷袭呢?”
宇文逊昵延捋着胡子道:“我们鲜卑人打仗,要克敌制胜,其实就在于一个袭字,而偷袭又首重果敢。为将者必须得果敢大胆,走旁人不敢走之险路,善用恶劣之天气,谋算对方的心理。打仗本来就是行险,两军之间,只有更敢行险的人,才有可能活下来。”
说罢,他立刻反过来抛给刘羡一个问题:“刘府君觉得,自己能够赢得胜利,靠的是什么呢?”
“当然是大家的信任。”
刘羡对此颇有感触,感慨说:“战争真是九死一生,如果不是有这么多将士相信我,愿意与我同生共死,还有李府君、贵部在外援助,我是决计撑不到现在的。”
“但你还是赢了。”宇文逊昵延拍着膝盖笑道,他从门口远望城中的风景,感慨道:“打赢了这一仗,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