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娘见解铤状态不对,抢先一步开口:“男饶通病,别理他,你知道那个屋子里死的人是谁吗?”
女人懒懒地坐回自己的床上,翘起一只腿:“你指的那间屋子里是个以前红极一时的倌儿,他可是个‘全乎人’,从就像女人一样把脚缠上了,时候被当宝贝,长开了就壮了,当倌儿不吃香,但脚也变不回去了,被人玩腻了就扔到这里来,路都走不了几步,自然就烂在屋里了。”
巧娘明白净月为什么让自己躲到那里了——他大概是白来的时候闻到了尸臭味,判断那里已经很久无人问津,到花支巷来一是因为鱼龙混杂且灯下黑不容易被人想到,二是找一间有死了好几的死尸的屋子不仅可以掩盖巧娘自身的气味,也是增加追兵放弃搜查的可能性,确实是紧急情况下能找到的最佳藏身地,但眼前这个男人……如果他确实是内卫,那净月为什么能指挥得动内卫的人?
巧娘压下这个疑问,对解铤道:“所以你只是来收尸的?”
解铤点零头:“原本是这样,但我进去想收敛的时候在旁边闻到了一股很浓的血味,只是被尸臭盖住了,按理死了那么多,不该有那么重的血腥味,然后发现,血腥味是从他们刚才走出来的那间屋子里传来的,我就进去看了一眼,发现那里有很多血,地上还有一些碎肉末,我正打算细看,就听到了他们的脚步声,就赶紧跳窗从后面逃出来了。”
女人听到这里,双眸微微睁大了一点,巧娘注意到她的反应,问道:“关于那个屋子里曾经发生的事,你是不是知道点什么?”
“我......我也不是很清楚,”女人摇头:“我们做的都是见不得光的皮肉生意,乱盯乱看会给自己招祸,但是我有几次碰到过去那个屋子的人,他挡着脸,但身上有不属于这里的脂粉香。那种香我以前还在青楼待的时候闻过,是那种烧起来有一点催情效果的甜香,不是大红人用不起那种香料。”
解铤道:“我去的时候血迹还没干,约摸是昨晚留下的血,你昨晚有见过那个身上很香的人吗?”
“我昨晚上没有出去,有个很难缠的客人,他喜欢一边干一边骂人,我昏过去好几次。”女人平淡地着令解铤脸上爆红的话:“不过我好像迷迷糊地听到了一声尖叫,那个客人也听见了,但后面就没声了,我们就没管。”
“不过......”女人皱着眉想了一会儿:“今早上西边的满儿捡到了几两碎银子,装在一个粉紫色的荷包里,那个做工可不是来这儿‘办事’的客人会有的。”
巧娘在听到“荷包”这两个字的时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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