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
可不是,男人骑着高大大马,像个骑士一样出现,杨秋瑾望着渐渐靠近的男人,心脏呯呯直跳,她的男人,可真帅啊。
一人一马,眨眼就到了眼前,陈胜青勒住缰绳,枣红色大马嘴里长声咴叫,前蹄高高扬起,一副想甩掉马背上的人模样,陈胜青淡定的握住缰绳,任由它折腾,大马像是觉得无趣,很快放下蹄子,在杨秋瑾看得触目惊心的目光中,陈胜青淡然侧身下马。
“你怎么来了?”杨秋瑾走了过去,好奇的看着他身边高大的马匹,“这是你们骑兵连的战马吗?”
那马通体枣红色,马鬓修长,四肢高大健壮,额间有一小撮白毛,一双眼眸黝黑发亮,站在那里鼻子里嗤着气儿,斜眼看着走过来的她,给人一种桀骜不驯的感觉。
杨秋瑾的家乡虽然也有马,但马的个头都不大,且都是偏远山区用来运输用的马,她见过为数不多的马匹身上都拖着重重的货物,走起路来十分吃力,像眼前这种个头高大,看起来就很有力量,跑得飞快的马匹,她还是第一次见。
“我从西边群山巡山回来,顺便来接你回家。”陈胜青牵着大马走到她面前,“它叫追风,是我们骑兵营跑得最快的马匹之一,你可以摸摸它。”
“可以吗?”杨秋瑾跃跃欲试。
陈胜青指引道:“先把手放在它鼻子前,让它闻闻你的味道,它要是不讨厌你,你不仅可以摸它,还可以骑它。它要是对你嗤鼻,或者不耐烦地扒拉蹄子,那就是不喜欢你,你最好离它远一点。”
“好。杨秋瑾依言,把手小心翼翼地往追风面前凑。
追风湿润的鼻子凑过去嗅了嗅,或许是因为跟陈胜青是夫妻,两人身上带着相同的味道。又或许是杨秋瑾才从地里干完农活,身上带着泥土跟青草的气息,向来排斥外人,桀骜不驯的追风,竟然没对杨秋瑾嗤鼻,只是把头一转,吃着路边才长出来的嫩绿野草。
“追风竟然不排斥嫂子哎。”跟在陈胜青后面,才跑过来的十来个年轻战士勒住缰绳,看到这一幕,惊奇不已。
“追风是咱们营长亲自套捉驯服的野马,在营里好几年了,只有营长能靠近,也只有营长能骑,现在居然不排斥嫂子。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连畜生都能分清楚,嫂子跟营长是一家的,给嫂子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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