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的繆思女神好像让他醍醐灌顶,智力与知识瞬间升了好几等。今天晚上不但被小野西塞罗给训话,现在又被自己的笨弟弟给上了一课,真让我感到羞愧。
眉飞色舞的他递给我一本日本时尚杂志后,回到自己房内,暗自期待週末的来临,当然还有我答应要给他的保险套。
按民法第227条规定:「因可归责于债务人之事由,致为不完全给付者,债权人得依关于给付迟延或给付不能之规定行使其权利。因不完全给付而生前项以外之损害者,债权人并得请求赔偿。」
第一项为瑕疵给付;第二项即是所谓的加害给付。
我翻阅弟弟的小坂菜绪女神要求他细看的地方,上头竟然有对应日本法律的台湾民法法条,接下来则是简单的说明。
所谓的「加害给付」,是债务不履行的一种特殊类型,并不是指债务人没有履约,反而是债务人很努力完成契约条件,履行当初允诺事项,却反而带给契约相对人伤害,如同字面意义一般─给付的本身导致加害于债权人。
例如你养了一群猪隻,打算让猪mama生一些健康猪仔宝宝,于是向大野狼购买一头雄壮帅气的公猪,来和自己所豢养的猪mama交配。孰料,那头公猪其实早就生病了。牠本身带有猪瘟,结果交配生小猪宝宝未成,反而使得你原本所有猪隻都染疫身亡,标准的「赔了夫人又折兵」,血本无归又欲哭无泪,这就是债务履行却变成一种「加害给付」。
为了避免这种特殊侵权状态所產生的不公平,大野狼必须负起赔偿责任,这就是合理的风险分配,也是民事契约法的圭臬。
假若把这种关係类比到爱情呢?
你深深爱着对方,倾全力为对方付出一切,是否有时会造成伤害而不自知?不打算养儿育女却不小心让女方怀孕,或许也是一种爱的加害给付?
「原来如此,老弟的小坂菜绪女神真是聪明,利用这种方式来暗示。」我迅速阅毕那则短篇爱情专栏后茅塞顿开,不自觉喃喃低语。
短短一夜,歷经接二连三的挫败,连老弟都比我更加理解他想要的爱情,我反而在荒漠中迷失方向,不知该何去何从?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爱情是道德中最奥妙的情感,两者对我而言都同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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