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莫不是自己偷溜出去的?
宋绶倒是也没有追问。
范仲淹惊疑了一声。
宋煊的字根楼下相比较,确实大有进步,且不单单是模仿了。
那崖刻的字,确实是好看。
他也记在心中,可写不出来几分形似的。
“十二哥倒是进步神速。”
范仲淹见几人望过来,放下手中的字帖笑了笑。
“岂止是进步神速啊,简直是要开宗立派了。”
晏殊啧啧称奇。
果然临时在台阶上写字与安静伏案写字是两种状态。
“哎,相公们过誉了。”
宋煊嘴上说着话,其实心中颇为自得。
因为盗墓笔记里小三爷的推广,这瘦金体,他可是没少下功夫。
“十二哥年幼时出过乡?”
“嗯,闲的无聊,总是想要去见识一二外面的世界。”
宋煊哈哈笑了几声并未多说些什么。
猛然间来到宋朝,纵然是年幼,可宋煊也想到处去看看,更何况他就住在开封府边界。
跟着商队去东京瞧瞧,不要太方便了。
范仲淹要不是因为家庭缘故,他也想要游历四方增长见识,要不然平日里总挎着剑作甚。
读万卷书,破万里路,许多读书人都有这种想法。
奈何目前大宋的情况而言,许多人都在卷读书,争取考中进士。
至于破万里路,当官了大多数都外放,不会留在东京城的,有的是机会去赶路。
晏殊放下手中的竹筒,连连颔首:
“十二哥也不是一个邋遢之人,就是不知道能不能适应集体生活,书院可不是单人一间房子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