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要养好身体,才能为妻儿庇护,否则定会被他人所欺。”
丁哲下意识的就攥紧了手中的手帕,感受异物充斥在手心的柔软感。
书信?
捕头丁哲当即捂着自己的肚子:
“十二郎,我肚子有些发痛,能借茅房一用吗?”
“陶宏,丁捕头肚子有些痛,怕是昨夜吃坏了,带他去茅房。”
“丁捕头,这边请。”
陶宏带着急匆匆的丁哲直接奔着后院茅房。
宋煊这才站起身来,对着看热闹的百姓道:
“好叫乡邻知晓,俺叫宋煊,家中行十二,来南京就想要在书院读书的。
昨夜初到宝地,倒是与丁捕头有些误会,未曾想丁捕头竟然这般豁达,倒是俺受之有愧了。
诸位乡邻散了吧,免得让丁捕头折了太多面子。”
家里行十二。
那就说明家里人口不少,家里背后是有宗族支持的。
毕竟权力的真空被地方宗族所垄断。
而且还是来书院读书的,那说明家境尚好。
否则也不会来了就要上百贯买个宅子,就为了读书用。
再看宋煊模样也不赖,绝不像是小门小户出来的。
综合判断,大抵是不好惹,要不然丁捕头也不会吃了亏。
有了宋煊这番话,倒是有人离去,可还有人想要看丁哲的囧样。
毕竟在一个县衙里,捕头可是要被称为五老爷的。
难得能见到他吃瘪。
丁哲一路快行,进了茅房,关上门,顾不得苍蝇飞舞,打开沾了西瓜汁的手帕。
“一片~金紫?”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