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的助手,见识不少大家笔法,也学会了辨别字的好与坏,而今,这本书上的字迹胜过了她之前见过的所有名家的字。
季初色望着天意明亮的双眸,不知在想着什么,随后,他伸手拿过一只狼毫,沾了沾墨水,在房内所有人目瞪口呆的神色中,手指一动,便在白色的纸张上写下了几个字。
从来没有见过美人执笔写字,天意看着这不可思议的一幕,居然呆了,连带着美人写完后,一眨不眨看着自己也没有反应。
自己写完后,却没得来她的一眼,季初色有点挫败,将桌上字迹未干的纸张不着痕迹地往她跟前送了送。
待天意回过神来,才后知后觉低头看向纸张。
苍劲有力,隽秀飘逸,真是一手好字,天意惊叹。
等等,有什么不对?
天意睁大眼睛,看清那四个字后,抽了抽嘴角。
美人如玉。
这是因为她经常叫他美人,所以他才写下这么自夸的话吗?
天意不知道的是,这四个字,是他写给她的。
直到很久以后,在灯火阑珊,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季初色揽着她的肩,轻轻在她耳边呼着气,“陌上开,美人如玉,是我季初色的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