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虚伪的名声。
她苟延残喘,因为她知道,活着比死去更能报复那些夺走她人生的人。
拯救她的,是一个和她孩子年龄相仿的女孩。
一个穿着不合身的大衣服的女孩。
一个被抢走她孩子的男人所扶持的教廷所宣扬的命运之子。
一个让她想起自己孩子的可恨的丫头。
她并不是一开始就喜欢蕾妮。她厌恶至极这个让她想起自己孩子的存在。
她按照主饶吩咐给她洗澡,喂她吃饭,仅此而已。她从未想过要好好照顾她。
仅仅因为自己不是贵族,连自己的孩子都被抢走了,而这个出生在平民家庭却被送到公爵家的孩,是多么幸运啊。
看着她,心中的憎恨就会涌向这个无辜的孩子,有时甚至会做出一些过分的事情。
在她负责照顾蕾妮的日子里,有时会把她关在房间里,只给她送饭。
【我想喝水……我错了。水……】
有时,她会冷冷地丢给察言观色的孩子一杯水,然后自己去消磨时间。
可是,蕾妮总是追着她。
穿着宽大的衣服,跟不上成年饶步伐,总是摔倒,却始终追在她的身后。
即使在她厌倦了人生,想要结束一切的时候。
【那个,这里有漂亮的花。】
【……】
【因为,我觉得琳达现在需要花。】
怎么能不爱这样的孩子呢?
怎么能不爱你呢?
这个孩子是救赎。
她每付出一点爱,蕾妮就会有所改变,这让她觉得很神奇,于是想再活一看看。
看着她从一匹瘦弱的马驹逐渐变得神采奕奕,她想明给她梳个辫子吧,那就再活到明吧。
原本灰暗的日常生活逐渐染上了色彩。
孩子头发的颜色。
眼睛的颜色。
丝带的颜色。
还有那句‘我喜欢琳达’,以及不知名的野花的颜色。
这样的你,为何如此温柔?你已经拯救了我的人生,却还为了报答我的爱而奋不顾身,我那可爱的孩子,为何如此惹人怜爱?
琳达抱着孩子的手,无声地哭泣着,泪流不止。
*
蕾妮呻吟着,翻了个身。
‘哎呦!’
翻身的瞬间,背部传来一阵撕裂般的疼痛。
‘撕裂般的?不,可能真的撕裂了!该死的斯托拉斯!’
她咬紧牙关,睁开眼睛。
“……啊。”
周围挤满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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