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然睁开一双锐利地褐色眼眸,扑闪着长睫和桃眼:“你会和四哥成亲吗?”
元无忧:“会。”
高延宗:“那我便不会成亲。”
说着,他把手颤颤巍巍地举起来,亮出拇指上的墨绿色扳指。
“还给你,它已经不合适我了。”
“给你的东西,我没打算要回来。”
男子凄然一笑,“你为了皇权能割舍我,还把戒指留给我,让我睹物思人,不是太残忍了吗?”
顿了顿,他见她垂眼犹豫,便颤抖着手指,费力地褪下了戒指,塞到她手里,继续细若游丝的道:
“这是你的储君王戒,拿回去吧,别再随便给男人了,让人以为你是昏君呢。”
说罢,高延宗余光瞟见她右手没了那枚白玉戒指,就知她和党项王闹掰了,心里暗爽极了。
元无忧攥紧了掌心的戒指,收回戒指那一刻,心里郁闷极了。
随后,元无忧把藏刀刃的那只护腕拽下来给他,“这是号称西域最锋利的刀,刻着“风既晓”,是我周岁那年党项白兰进贡的武器。”
说着,她便在他面前摆弄展示起腕刀来。
“别看它小小的二寸,藏在护腕里用机关弹出,我百试不爽,还如同华胥的尚方宝剑和虎符,当年可以号令党项白兰,以后到华胥可以直接见我。”
说罢,元无忧便把护腕和腕刀,一起放在他床头的柜子上。
高延宗摇头,眼神凝重。“干将剑给狗皇帝了,腕刀给我了,那你怎么办?”
“我有别的武器,这是咱俩的信物。”
“刚给完我王戒,还回去了,又给我信物啊?”男子桃眼上挑,笑的卧蚕弯弯,打趣完她,旋即故作漫不经心地问,
“四哥有这样的信物吗?”
“没有,他就是最锋利的刀,而且他有我。”
高延宗仰头看着她,他的挚爱身穿血迹干涸的明光铠,高束马尾,那张脸眉眼坚毅英气十足,对外威风凛凛……此时却单膝而跪,俯首温柔在他面前。
他只觉心里爽极。俩人的感情分合爱恨那么多次,如今彻底尘埃落定了。那就是还互相爱着,心里有对方,但没有名分,甚至可能从此天各一方,触之不及。
但他这几个月来,和她的回忆,足够高延宗用来怀念一生。也许以后他在邺城朝廷官场沉浮,或是偏安一隅老死安德时,就会靠着回忆来活下去,来支撑他的一切。
思及至此,高延宗那张被她染血的手指、摸的血迹斑斑的脸上,忽然笑了起来,又缓缓低垂长睫,黯然落下一滴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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