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经第一章:你最好永远佇立于阳光之下,因为当黑夜降临之时,我便会使大地寸草不生、使万物血流成河、使一切生灵涂炭,使你各位看不到明日的太阳。
后来我选择离开平哥,去其他地方打比赛,那边的老闆告诉我,比赛赢了他不只会给我钱,还能帮我用来武器,我用丹尼尔作为化名,一是为了不让平哥知道,二是之前读书读到的一段话,这已经是莎曼莎过世后好几个月了,加洛和他的爸爸身边总是围绕着很多人,我根本没有机会靠近,直到有消息说他爸打算再婚,得到这个消息后,我让新老闆帮我提昇对手难度,就当是锻鍊我自己吧,而这些提升的对手,有的会用药、有的会私藏武器,几乎每场比完我都满身是伤。
婚礼前几天,我就已经守在附近,加洛当天好像会比较晚到场,但这对我来说算是好事,一次解决一个甚至可以看见他因为失去家人绝望的表情。
当天每个嘉宾都是西装、洋装打扮得很正式,而场外也没有人在守门,这就是为甚么我选择今天,因为他们道上好像规定了特殊日子,不会互相侵犯的规则,这也算是一种互相尊重吧!
而我也戴着帽子、口罩,在这里看起来格外突兀,却没有一个人怀疑我,我等到婚礼鐘声响起,新人进场时把电闸砸坏,在后门的位置点燃了火,再绕道教堂门口,把门封死,点燃整间教堂。在确定两边火势都烧到教堂内,里面的人试图打破窗户逃出来,我便会拿出我准备很久的蝎式手枪,一个一个把他们打回去,听见里面的防良好像开始倒塌了,我才调转方向要去等加洛,但我发现他已经来了,甚至对火灾现场感到兴奋,他快步朝我走过来,我却拿枪射他的腿,他吃痛跌到,但仍旧在笑「我们交个朋友吧!」他这样跟我说。
我本以为他会因为父亲的离世感到难过,但显然的他并没有,反而我疯狂的举动激起了他的兴趣,我走到他面前,他以为我是有打算和他交好的,伸出了手想让我扶他起来,没想到我一脚踩断他的手指,他才开始紧张「你叫甚么?」我没有回答他,只是掐住他的脖子,他大口想要呼吸,却发现怎么用力都吸不上来了,在他要窒息前我松开了手,微笑地告诉他我是丹尼尔,从他的表情看的出来,他完全想不起这个名字,但我要的就是他这样不明不白地死去,我把他手指一根一根切下来,让他感受自己被凌虐却又无力的样子,我想当初莎曼莎就是这样的,等到出现警鸣声,我才离开这个地方。
现在这个城市,不管是警察还是黑帮都在找丹尼尔,而我只让丹尼尔在晚上出现,晚上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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