睛。
至于李均均,说话还是有点结巴,不过却是顺溜很多,他是见知道徐路宁还活着后最激动的那个。
徐路宁其实在丰林城也呆了近一年时间,不过之前也只是想低调生活,没想到到头来还是被万俟晟的一张请柬弄得高调到死,现在去哪里都要藏好自己,他可不想走在外面,在半路被人套麻袋给打一顿。
四个人再次相聚,喝酒是必然的,在他们聊到下午,万俟晟都来找人的时候四个人已经是喝昨醉熏熏,连爸妈姓什名啥都不知道。
他们当中,徐路宁喝得脸色通红,趴在桌上全身软绵绵一点的,万俟晟吩咐下属将其他人送回学校,然后他自己半搂半抱地将徐路宁带回家。
他略略有点无奈。
徐路宁都没有跟他提过离开丰林城的日子是如何的,跟其他人倒是畅开了心扉,能让他不妒忌才怪,万俟晟骨子里的霸道天生就有,总有一天他会让徐路宁开口的,他相信自己能够做得到。
经过醉酒事件后,徐路宁只要出门身边必定会跟着两个万俟晟给他留下来的兵,看着真是眼熟,这两个不是上次也出过任务的么,不过他们只是跟在万俟晟身边,呆在飞船上没有出过舱门。
直至婚礼的当天,这两位大兵完成任务悄然离开。
看着来来去去的人,徐路宁还觉得挺不实际的,万俟晟的手掌有茧,都是老茧,摸起来当然不如姑娘的嫩小手来得软呼,但是却很有安全感,很舒服。
此时被万俟晟握着手的徐路宁嘴角微微弯起,其实在心里他早就喜欢万俟晟了,而且还带着小小的崇拜,那些书,那些标注,那些细腻的举止,无一不俘获徐路宁的心。
与此人共度一生,好像也没有什么好后悔的,如今的他也不是那个每天宅在家里玩游戏看小说的宅男,他懂得什么是不劳而获,什么是天上不会掉馅饼,他学会了很多。
这个世界其实就是磨砺他而存在的吧,将他一个懒虫变成一个积极份子,还真是可怕。可是,他现在居然适应了这里的环境,如果现在叫他回到原来的世界继续当宅男,他也是不乐意的。
此时的牧师正问道:“徐路宁徐先生,你愿意今生今世都与万俟晟先生共同进退吗?”
徐路宁顿了点果断点头:“我愿意,我愿意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此刻正站在他面前的万俟晟从托盘上拿出一枚设计简洁大方的戒指,轻而易举地套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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