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不去公司上班就没有钱吧?那还是算了,我一定会去的。那我在医院躺的时间怎么算呢?”
格林问。
“钱不是已经在你手里了吗?如果你明天还能去上班,那明天的钱也是你的。”
阿丽奈尔说。
“那好。”
格林点了点头。
他看起来有些困了。
阿丽奈尔没有再说话。
格林睡了一觉,第二天才起来,身边已经没有人了,不过他打算继续到公司去。
公司里的人看见他都记得他是在聚会上突然晕倒的那一个,十分关心围了过来。
“你的身体好了吗?要是没有好,可是一定要住医院的。”
“你真了不起,居然敢吃那种可怕的东西,那简直是毒药,是炸弹。没有人吃了还能全身而退,你趁着没吃多少快走吧。也许还能活。”
“工作可没有命重要,你不要坚持做不应该做的事。到时候可是会死的。”
其他人说。
“没关系,我还有事先走了。”
格林点了点头,从人群中挤开了。
“他真是不听劝呀!”
“等到不舒服的时候他就什么都知道了。”
“我们可不是什么都没做,他不愿意接受我们的帮助,我们也没有办法呀。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可不是我们的错误。”
人们摇着头说着又回到了工作岗位。
格林吃掉了今天应该吃掉的那颗巧克力。
那个巧克力看起来火红火红的,吃下去的时候感觉从舌头到喉咙都有一股灼烧感。
本来以为巧克力吞到胃部就没有事情了,可是没过一会儿就察觉胃部有一种火烧感。
他从口袋里掏出前不久买的布洛芬,吞了一些药片下去。
熬了半个小时之后好了很多。
他感觉可以走了,就拿了钱准备走。
可是,走到门口的时候看见一辆车,车里下来一个人对他招手。
他定睛一看,发现这个人是阿丽奈尔。
他走了过去上了车。
“你住在哪里?我送你吧。”
阿丽奈尔说。
“我就住在公司隔壁的那栋酒店里面。”
格林说。
因为酒店和公司非常近,所以根本不用车,只要走两步就到了。
这是为了省时间,不过并不是为了省钱。
因为那个酒店并不便宜。
但是每天能拿1000块,就算酒店一天要800的住宿费,格林也不是活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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