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走上去,先是和自己的父母深深的拥抱,然后就走到了那个女孩的面前,他牵着女孩的手走到众人面前,介绍道:“云月,这些家伙是我的战友,她是我的女朋友,嗯,未婚妻,冯云月。”
冯云月听到未婚妻的称呼,立马红了脸,似是嗔怪的看了一眼温,一边的孙煌已经迫不及待的说道:“弟妹,我叫孙煌,温这个家伙可真是有福气,能够追的上这么漂亮的女朋友,话说弟妹,他追了你几年啊?”
说完就窜到了钱祖轩的身后,防止自己被恼羞成怒的温暴揍,温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不想在自己的女朋友面前失了风度,给了他一个“一会儿小树林见”的眼神,就见冯云月抿嘴一笑,说道:“我和他是高中的同学,他从高中二年级就开始给我写情书,却从来不署名,直到五个月前他才鼓足勇气和我告白,并向我坦白了这一切。”
一阵狼嚎一样的怪叫,孙煌挤眉弄眼的说道:“可以啊,你这个爱情长跑够持久的,10年,怎么突然就开窍了,等等,五个月前,那不是老李告诉我们他谈了女朋友的时间吗,好家伙,你……”
温挠了挠脑袋,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就是硬着头皮上的,没想到云月马上就答应了……”
冯云月无奈的看了他一眼,说道:“那是因为我早就在等着这一天啊,却没有想到你让我等了这么久,要不是你每个礼拜一封情书风雨无阻,我都快放弃了呢。”
“诶,什么时候?”
温有些呆呆的看着冯云月,惹得女孩一阵轻笑,半是无奈半是娇嗔的说道:“大一那年啊,你在情书上对我说每次想我,总觉得每朵云都下落不明,每盏月亮都不知所踪,你还记得我回你什么吗?”
温立刻回答道:“因为彩云依偎山峦入眠,明月追逐曜日破空,啊,我当时以为……以为你有喜欢的人了……所以就没有再寄给你信,直到我听说你依然是单身,才又开始……”。
说到这温的脸已经红的快烧起来了,众人哄笑声中,温送着家人离开避难所,温站在避难所里面,与自己的家人挥手告别,正想要转身回去工作,身后传来了接二连三的人类临死的哀嚎,以及之前听到过的,动物的嘶吼声。
下意识的转过头,温热的血液洒在脸上,将视线染成一片血红,白色的连衣裙上染上红色的血,一只覆盖着棕红色毛发的丑陋手臂洞穿了冯云月的心脏,而远处,那只应该已经死去的庞然大物再一次的站起,诡异的血红色光芒将它再一次的笼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