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休闲娱乐的日子,任何天大地大的工作都不该占用到这一天的光阴。
所以,明知道九点时会有一票董事会成员要来家中开会,方筝仍是在六点半时,悄悄潜出大宅,决定上阳明山公园去做森林浴。
会与风御骋一起上山是不得已的,因为他老兄竟一大早就守在大门口,仿佛早料到她这只早起的虫儿会准时被鸟吃似的。所以,好吧,就算他们在约会吧!
一身雪白的运动服与他一身的黑成对比。可能他是不怕热的,否则哪敢在这种酷暑季节穿黑色衣料让太阳烤?谁都知道黑色衣料吸热力超强。
沿着步行道跑完了一圈。七月中旬时节,并没有太多亮丽的颜色可以看;杜鹃与满山红樱是春天的特权,一山的青翠别有一番趣味。人少了,青翠幽静也就显得宜人了。
将疲累的身体挂在老榕树的枝桠上,她从背包中掏出矿泉水淋了脸,也喝了好几口,清凉舒畅得想高歌一曲;风御骋接过剩下的半瓶水,一口饮尽。
即使已有过几次亲吻,但看到他喝着自己沾过唇的水,心中仍不自禁地感到悸动。他那行为好似他们之间已不分彼此了。
她的眼光对上他的阒黑灼热,令她突然感到燥热难忍,干笑两声道:“我们再跑几圈吧”
“别动。”他柔声喝止。双手将她按在原地,让他依然栖靠在榕树上:“就是这样,别动。”
方筝脸上浮着淡红。他这种要吃人的眼光恁是再迟钝的女人也会有危机意识吧?只是,他怎么会突然流露出情感,一反他向来的内敛呢?
不敢与他对视,怕自己融化在那片火热中,也怕自己溺毙在两潭深情里,所以移开了目光,四下看着。由榕树枝概的缝隙中投射入一束一束的白光,在他俩周身照此聚光灯的效果,他黑发上的汗珠有彩虹的绚丽光泽,想必她身上也有。
一双手托起她下巴,抬起她逃避的眼眸。
“有许多次,我看着相片中的你时,恨不得能将自己变入其中,站在你面前,就像眼前这样,吻住你似笑非笑的唇角,分享你心中所有的喜悦,打破你在人群之中自成一格的疏离屏障。”
她心一动,双眼乍然透出恍然的亮光:“是不是那一幅我十七岁那年被偷拍去参加竞选校花的照片?我记得校周报上刊出来的就是站在树下单杠前的模样,那一幅照片在你手中吗?”真的会有这种事吗?
“是的。”他的回答解决了她的不置信。
“怎么会呢?当时你在台湾吗?你见过我吗?”
“不。我未曾来过台湾,今年是我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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