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她了。
床都给她上了,还抗拒什么。
他总要习惯的。
即使他从不预期与她走到这一步。
季曼曼用力盯着星罗光裸的右肩,在那儿,有一枚银白星形印子。这死人,居然不肯招认,害她有时会怀疑他到底是不是“星。”原来他的烙印不在手上,而在肩上。
这使得她终于想起来,元旭日的烈火剑藏在手心,而白逢朗的霁月弓收在胸口,想来印记地点自是不同,那么星罗的鞭子放在右肩,印记理所当然该是在这儿了,她居然一时没想通,以为该在手上才是。
这个算不算是与他上床唯一的收获啊?如果不这么想,她会觉得自己失身得没半点成就感耶。
瞧,幻想过的初夜画面不仅没上演,还被指控企图弄脏床单哇咧!有没有天理啊?可是毕竟民情不同,她也只有认了,谁叫她什么人不好献身,偏给了这一匹狼。早知道的话,八百年前就送给初恋兼初吻情人的高中学长不就好了?不过那个学长是个大书呆兼古板道德家,居然被她吻了后立即差人上门提亲,吓得她哪还敢有进一步的勾引,连夜包袱款款转学上台北,以防成为一枚可怜兮兮的未成年小媳妇。
比起朱水恋对男人品味的偏执,她这人比较不龟毛,顶多把花花公子、自命酷、邪、佞、坏、恶、冷、霸之类的男人一律列为低等生物不予理会。她没有清纯保守的小处女情结,只不过一直送不出去初夜也绝非她的错。
她比花花公子还有原则一点。
拔解?也就是说,花化公子游戏人间尝遍各色胭脂,可不代表他爱那些女人才去亲近。事实上他们是不屑的,偏又没格的去玩弄他所不屑的女人。而她个人就有原则多了。如果她瞧不起成日发情的禽兽,又怎么可能因为自身不能克制之需求,就去与禽兽睡觉咧?难以置信不是?但那些视女人为无物又爱当种马的男人偏偏执意没品,教她怎么放心去与那种aids的高危险群苟合?
做人要有品味一点,激情要享,生命也要顾。她最受不了那些个装模作样的男人了,偏偏时下正流行,所以满街爬的都是这种货色,教她好生困扰。有些男人更被言情小说毒傻了,以为女人就爱受非人的拆磨才能享受到被爱的乐趣,然后蠢货就更多了!难怪台湾的男人都得去找外籍新娘,自找的喽。
星罗不只瞧不起女人,甚至也瞧不起男人,她怀疑这家伙看谁上眼过。但他有个优点,就是懒得去招惹他看不顺眼的人,不近女色,也没有朋友。
苞他上床不必怕带回纪念品不对!惫是有可能带回纪念品,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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