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交往几年了?”
“算起来交往五年,国中就认识了。”她知道王春杏在评估她。不过她并没有什么不好
直说的,反正乘机可以知道老公在学校的事,她也挺好奇的。
“他是你学长?”她并没料到他们交往那么久。
“才不,我们是同学。要不是我有事耽搁了,早该一同上大学的。”结果现在小老公一
届,心中仍是乱不服气的。
重考生?还是留级生?这么想的同时,不免浮上一层轻鄙,也喜悦于终于抓到美人儿的
至大缺点──草包。
“举韶在t大企管系很有名,一入学就成了名人;只可惜太重视赚钱,没机会发挥他的
才能。不然不仅系学会力邀他加入,恐怕“学生会”、“t大顶尖会”也会招揽他加入其中。”语气中不胜惋惜。
实际情况怎么样孙束雅是不知道啦,但她老公在国高中时期已经风云得很够本了,恐怕
对于名声的显扬已不那么有兴趣。了不起也只是被捧成“xx王子”之类的人物,有什么好
玩?
“赚钱是比较重要没错。”她以此做结。
呀?什么?难不成这女生就是李举韶拼命赚钱的原因?供她玩乐买名牌的金主?
不容她出口询问,李举韶已唱完今天的时段,轻快地跳入后台搂着孙束雅问:“老婆,我唱得好不好?”
“我看你还是多学几首歌再来混吃骗喝吧!除了那首“丹尼之歌”之外,其它的歌都有
点混。”她伸手理着他的乱发。抬头承接他的轻吻。
“李!要不要一同去吃消夜,顺便让我们认识一下一直无缘见到的嫂夫人?”全退到后
台的乐团另外三人兴致高昂地围住他俩。
“才不要,唱两个小时也不过赚个四百元,再让你们吆喝去请客,我今晚不就白唱了?
不然你们请客,一切好办。”李举韶讨价还价。
一群夥伴早知道他死不请客的恶习,看在美女的分上,只好任他敲竹杆了。移师往夜市
打牙祭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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