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店面同时开业,很方便我们做营销宣传,也很容易造成轰动效应,成功的话,会在接下来的再半年内,再在纽约开设一百家门店。”
只要这个模式在纽约做成,迅速就可以在几年之内推广和铺设向全美国每一个城市,只要全国有个两千家左右的门店,就可以上市了。”
“按照我的设想,整个餐饮链条,我自己个人出八百万的预算给你做初始资金,如果做成了,我会让摩根士丹利给你追加一千二百万的投资,没了,就再追加投资,。”
“一直到公司上市为止,我们会占据店面34%的股份,摩根士丹利占股比66%,而摩根士丹利会依据到时候公司的市值,在未来五年之内会分批抛售股票,一年内抛售17%,三年内再抛售20%,五年内抛售全部,至多保留10%。”
“而我们作为餐饮公司的创始人,可以在不低于市价9成的基础上优先收购这些股票。”
说完,郑毅回过头,看向应行久道:“两种商业模式都算是我的创新,能理解么?”
应行久稍微想了一会儿,才点头,道:“能理解,听起来,这个商业模式好像很完整。”
郑毅笑了笑道:“但愿你真的理解了才好,你的任务,就是开着一百家店,等待一千两百万的入股就好。”
“做得成,我就算你完成了考验,你就可以将公司交给别人,来我身边做事了,如果你能做到特别出色的话,我可以考虑收你做我的门徒,将来美国的这一摊生意,我可以都交给你来负责打理。”
当然,如果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好的话,郑毅自然也就不会再给他任何机会。
郑毅的这套连锁模式,当然就是复制的麦当劳和星巴克。
中央厨房,预制菜,流程化管理,快速出餐且没有太大店面以打包外带为主,是学麦当劳。
这年头美国,乃至全世界都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快餐的,即使是在美国,一般情况下要想吃一份热乎乎的正儿八经的饭菜,也需要等待二十分钟左右,如若不然,就只能吃一些十分枯燥的东西。
这本就是麦当劳得以崛起的背景。
麦当劳在美国崛起的时候本来主打的就是外带,不堂食,开展堂食已经是后来的事了。
至于一口气开一百家店,爆炸式宣传,其实学的是星巴克,星巴克在崛起之初用的就是这样的方法,经常是十几家甚至几十家同时开店。
当然,像郑毅这样一口气开一百家,那确实是太疯狂了,但郑毅觉得啊开的店面毕竟都是些档口,而且这里到底是纽约,这数量应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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